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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依法開展貴州區域防雷裝置安全定期檢測工作的公告
發布于:2016-3-27 17:11:45 點擊量:
關于依法開展貴州區域防雷裝置安全定期檢測工作的公告
當前,我省已進入雷電天氣高發季節,為加強防雷減災工作,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》、《貴州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》等法律、法規的規定,現就2016年開展防雷裝置安全定期檢測工作的有關要求,公告如下:
一、防雷裝置的所有者應當加強對防雷裝置的維護、保養,并主動接受具有資質的防雷檢測機構的定期檢測。石油、化工、易燃易爆場所等爆炸危險環境的防雷裝置,每半年檢測一次;居民小區、學校、醫院、賓館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防雷裝置,每年檢測一次。
二、對于應當安裝防雷裝置拒不安裝;有防雷裝置不接受年度檢測,或檢測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,氣象主管機構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;違反上述規定,因雷擊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,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。
三、防雷裝置檢測機構電話:
南明區:0851—85895926 云巖區:0851—86800823;
觀山湖區:0851—84776721 原小河區:0851—83802486
花溪區:0851—83600724 烏當區:0851—86452646;
白云區:0851—84485766
貴安新區:0851-85520577
遵義市:0851—28920864 六盤水市:0858—8331478
安順市:0851—33776916 畢節市:0857—8301865
銅仁市:0856—5225559 黔南州:0854-8256066
黔東南州:0855—8506880 黔西南州:0859—3223581
投訴電話:0851—85202339 雷災報送電話:0851-85502401
特此公告
貴州省氣象局
2016年3月23日